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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坚获委任为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羅志堅獲委任為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罗志坚在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於民政总署大礼堂,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主礼及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丘曼玲见证下宣誓就职。

罗志坚拥有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学士学历。一九九三年进入前澳门市政厅工作,二○○一年起先后担任前临时澳门市政局工程处处长、民署道路处处长,二○一○年担任民署道路渠务部部长,二○一七年三月至六月出任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代副主席。根据行政长官作出批示,委任罗志坚自二○一七年六月三日起担任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为期两年。

罗志坚在就职仪式上,感谢行政长官及陈司长对他的信任和肯定,多年来民署领导栽培和同事支持,以及家人长期的关怀和鼓励。他强调上任后将会恪尽职守,秉持勇於承担和不畏艰难的精神,在上级的领导下与民署同事上下同心,持续优化民署的各项工作,为特区政府施政目标“建设幸福美好家园”作出贡献。

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谘询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各成员及行政法务司范畴各部门领导亦出席了就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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