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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延长渔业基金还款期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修改《渔业发展及援助计划规章》,允许“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的受惠人偿还贷款可延期至不超过七年。

国家农业部今年起决定把南海伏季休渔期延长至三个半月,另一方面,广东省调整对了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下调了柴油补贴,使本澳渔民的作业和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渔业界早前亦向特区政府表达诉求,建议“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考虑延长还款期,减轻业界的经营压力。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澳渔业的支持,特区政府在综合考虑国家的休渔和补助政策,以及渔业界的经营环境等因素后,决定对《渔业发展及援助计划规章》进行修订,允许受惠人在有合理解释的例外情况下,延期偿还获批的援助款项,总年期延长至不超过七年,以缓解业界的经济困难。

特区政府为援助渔业的持续发展,於2007年推出《渔业发展及援助计划规章》,为渔民提供免息贷款。《规章》於早年修改了部分的规定,以扩大援助范围,包括购买燃料及参与专业培训等、购买或建造新船的免息援助款项上限调升至八十万、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再次申请贷款、同时优化渔业发展及援助基金的行政管理程序,务求令基金更加切合渔业的实际需要。“基金”成立至今共有191宗成功申请个案,已借出金额超过澳门币6,260万元,偿还金额近3,8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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