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劳工局勒令肇事工地全面停工


劳工局高度关注今日(18)下午在路氹某工地发生的致命工作意外,事件造成1名外地男雇员死亡。劳工局对於再有工友在工作意外中失去宝贵性命表示痛心,并对受害工友的家属致以最深切慰问,并将尽力协助家属跟进工伤赔偿事宜。意外后劳工局人员已立即前往肇事工地了解,初步调查意外成因是承造商没有采取集体保护措施导致受害工友从楼面失足下堕所致,故劳工局会立即对其提起处罚程序;同时,劳工局为保障其他工友安全,已向承造商发出停工令,勒令停止所有工作,责成承造商落实全面有效的职安健改善措施及提交调查报告,在得到劳工局批准后方能恢复工作。劳工局已安排肇事工地承造商於明天进行会议,将向工地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工友进行宣导教育。

劳工局非常重视再有严重工作意外发生,显示承造商保护工友意识严重不足,为此会采取一系列严厉监察措施,将在这星期对各工地开展严格巡查执法,倘发现工地存在违反巜建筑安全卫生章程》的情况,除处罚外亦会立即停工,绝不姑息,以保障工作安全。此外劳工局亦会与本澳各承造商举行会议,向其进行宣导教育,督促其做好工地安全,避免事故再发生。劳工局亦会做好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以及各项后续跟进安排,协助受害工友家属,监督承造商有效落实安全措施,根据调查事实追究责任实体,并提醒各承造商须严格遵守职安健法规规定,保障工友生命安全。

根据劳工局人员初步调查,当时受害工友工作期间途经地面层时,踏空从楼面开囗(0.9米X0.95米)下堕约10米受伤,该楼面开口当时没有安装90厘米高围栏防堕措施,而受害工友送院抢救后证实不治。

劳工局重申,根据《建筑安全与卫生章程》第三条的规定,承造商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保障工友生命安全及安全地进行施工,违法者需负上相关法律责任。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