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并让社会大众进行监察,行政法务司辖下部门由6月15日起,在网页上设置专有栏目,公开采购资讯。 根据行政法务范畴《采购资讯公开指引》的规定,不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凡取得财货及劳务估计金额超过澳门币75万元,或展开公共工程估计金额超过澳门币250万元,须公开相关的采购资讯。 公开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展开采购日期、招标文件、开启投标书或开启报价结果、判给结果,以及接纳或不接纳的状况,有关资讯由判给年度翌年首日起计保持至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