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的“消费争议仲裁中心”1998年成立,现已迈入第二十年,“仲裁中心”运作以来,由消委会建议及争议双方协议将个案提交“仲裁中心”处理的个案接近600宗,当中七成个案在调解阶段已达致和解方案,三成个案需要经过仲裁程序作出裁决,两者均可达到简快与终局解决消费争议的目的。
回顾“仲裁中心”成立,是源於消委会按法律规定,仅对轻微的消费纠纷提供调解与中介的服务,提出的解决建议亦不具约束性,一旦消费双方争持不下进入僵持局面,或商号没有履行向消费者赔偿的承诺,这情况下将令消费者的权益受损,消费者或需采取其他法律途径追究,这将增加各方的成本及时间,为此,消委会於其辖下设立“仲裁中心”之目的,主要为处理一些难以在短时间解决的消费投诉个案,为消费双方提供多一种途径,而该途径提供了简捷程序与费用全免的服务,也让消费双方在仲裁机制的公正、专业,终局与具法律效力的优点下解决争议。
消委会调解不果建议转仲裁程序处理
消委会接获消费者的投诉个案后会判断个案的复杂程度,了解消费者的意愿,检视商号是否为已预先承诺愿意接受仲裁的“加盟这号”等条件,向消费者建议将投诉个案提交“仲裁中心”处理,只要消费者同意或向消委会要求将个案提交仲裁,有关的争议个案都可以按“仲裁中心”规章既定程序尽快划上句号。“仲裁中心”历年处理接近600宗个案,以洗衣服务,通讯器材的手机、黄金首饰与家具零售等行业的争议个案较多,调解与仲裁平均需时一至两个月,个别个案更可以在一个月内结案。
优质服务体现仲裁中心独特功能
为优化“仲裁中心”的服务,消委会持续加强对调解人员的专业培训,以及推出服务承诺,增设专责公证员,为仲裁双方在准备仲裁所需的文件提供谘询服务,同时,去(2016)年下旬又推出仲裁个案进度查询的电子平台服务,从质方面去提升“仲裁中心”的服务,务求让消费者以至被投诉的商号都能受用於“仲裁中心”简捷与便民的服务。
仲裁中心因应社会发展不断完善功能与服务
消委会表示,解决消费争议包括利用消委会的服务、各种法律等途径,而仲裁制度是让消费者多一个选择来解决争议,由於其独具的多种优点,透过仲裁制度解决消费争议是世界趋势,与此同时,面对当前消费争议的复杂性,为保障消费者获得合理赔偿的权利;给予消费争议双方公平的结果,消委会会参考与学习其他透过仲裁制度解决消费争议的国家与地区经验,提升“仲裁中心”服务质素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