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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局接受银联闪付卡支付登记公证费用


为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推行电子政务及提供更多便民的登记公证服务措施,法务局近年积极推出多项电子服务,又引入多种电子支付工具。法务局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开始接受信用卡及借记卡支付登记公证费用,又於本年四月起新增澳门通作支付工具,广受市民欢迎,现再引入银联闪付卡,让居民在缴交登记公证费用时有更多选择。

居民现於第一公证署、第二公证署、海岛公证署、民事登记局、物业登记局、商业及动产登记局,以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办理登记公证服务时,均可使用由香港、澳门或中国内地发行,卡面具有银联(Union Pay)闪付(Quick Pass)标志,但不同时具有信用卡或借记卡功能的电子钱包卡,支付金额为澳门币一千元或以下的登记或公证费用(当中并不包括透过一站式服务所涉及的代收费用,以及协助其他部门代收的费用)。

目前各登记局及公证署接受以现金、支票、本票、信用卡、借记卡、澳门通及银联闪付卡支付登记和公证费用,信用卡及借记卡的支付金额为澳门币三百元至澳门币五万元;澳门通及银联闪付卡的支付金额则为澳门币一千元或以下。法务局将持续不断优化对外服务,推行更多电子化便民措施,为居民提供更优质便捷的登记公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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