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 於2004年起正式实施,至今已十四年,因应国家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内地对港澳开放力度,推动内地与港澳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升级”,特区政府和国家商务部已正式启动CEPA全面升级的磋商工作,透过完善和理顺CEPA文本现有条文和内容,特别是关於投资保障和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对CEPA进行全面升级,计划於今年年底完成磋商并进行签署。
商务部台港澳司孙彤司长一行今(8日)和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主任丁雅勤等举行会议,就CEPA升级进行磋商。会上,商务部代表介绍了CEPA全面升级的方向和思路,指出特别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将把一些有助促进澳门产业适度多元发展的领域列为磋商重点。丁雅勤主任感谢商务部对澳门特区工作的长期支持,表示CEPA升级版内容有利促进澳门特区的中葡平台建设和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自2004年实施CEPA后,特区政府和国家商务部每年都签订补充协议,至2013年共签订了10个CEPA补充协议。CEPA协议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经贸领域。为落实中央“十二五”规划中内地与澳门实现服务贸易基本自由化的工作目标,2014年双方签署了《CEPA关於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率先在广东省内实现与澳门服务贸易自由化;2015年又签署了《CEPA服务贸易协议》,标志着在内地全境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为配合发展所需,国家商务部正和特区政府对CEPA全面升级展开研究磋商,计划於今年年底完成磋商并进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