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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统考(技术辅导员)综合能力试6月11日举行


统一管理开考综合能力考试(第一职阶二等技术辅导员)将於本周日(6月11日)举行。有关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室安排等资料,已於5月24日公布并同步上载行政公职局专题网页http://concurso-uni.safp.gov.mo/。因准考人数众多,是次综合能力考试分设於17个考试地点进行,准考人应及早查阅网页的考试安排,确认所属应考地点。

考试将於当天上午10时举行,作答时间为2小时。考试地点大门於上午9时30分开启,并於上午10时准时关闭,准考人逾时不得进入并自动被除名。建议准考人提早到达考试地点,以便查阅考室位置及座位编号。专题网页亦已上载考试地点的大门/入口照片。

是次考试的《准考人应考须知》及《答题纸填画说明》已上载专题网页的“投考人专区”,其内详细说明了考试的规则、应考须知及回答试题的规范等。以下是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1. 准考人必须携带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区护照正本,未能出示上述身份证明文件者不能参加考试并被除名。

2. 准考人需在答题纸及试卷封面填写姓名、身份证编号及座位编号。而准考人的考试使用语言、考试时间、考室位置及考室编号等资料,已於《各准考人的考室安排》的通告内列出,该通告已上载至专题网页。

3. 考场不会供应文具,准考人需自备蓝色或黑色原子笔、2B铅笔、胶擦和削笔器。

4. 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准考人不得参阅任何参考书籍或资料;亦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否则会被除名。特别呼吁准考人不要携带手提电话或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室,如携带有关设备亦应先关掉,或把设备的电池取出,以确保不会发出声响。考试进行中,如有关设备发出声响,会被要求出示该设备并予以记录,交典试委员会议决;如属作弊情况会被除名。

5. 准考人务必按《答题纸填画说明》所述,在答题纸上填画答案,否则视为无效并不予计分。

值得一提的是,高级技术员职程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已於5月17日公布,即使报考是次技术辅导员职程开考的准考人在高级技术员职程综合能力考试取得合格,由於在2017年3月22日前报考时尚未具备第14/2016号行政法规第11条第4款所规定的可获豁免考试的资格而获豁免考试,投考人如想继续参加是次技术辅导员职程统一管理开考,仍须出席6月11日举行的综合能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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