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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店优质标志计划内旅行社 提供外游团服务须守行业守则

誠信店優質標誌計劃內旅行社 提供外遊團服務須守行業守則

消费者委员会为“诚信店”旅游服务业制定行业守则,凡“诚信店”优质标志计划内的旅行社为消费者提供“外游团”服务时,必需以行文简明、易读的合同进行交易;旅行社要以澳门元列明各类细项的收费等十一项要求,行业守则从消费者报团、出发至抵达目的地旅游期间的各方面合理权益给予更周全的保障,以进一步体现“诚信店”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服务的宗旨。

配合需求制定办外游团行业守则

根据统计资料,在2016年录得接近五十万人次的本澳居民使用旅行社服务报团外游,为配合这种普遍的消费活动,消委会针对旅行社开办外游团的实际运作、近年较常出现的争议,以及谘询澳门旅游业议会、澳门旅游商会、澳门旅行社协会、澳门旅游业工商联会与澳门旅游零售服务业总商会的专业意见,制定了“旅游服务业(外游团)行业守则”,保障消费者从报团、出发至抵达目的地旅游期间的各方面权益。

“旅游服务业(外游团)行业守则”已经生效,并纳入到“诚信店”评核机制的“专业项目”巡查准则内,如“诚信店”计划内的旅行社不遵守该守则,将被扣分或不被获发年度“诚信店”标志。

守则要求详细列明服务项目及收费

“旅游服务业(外游团)行业守则”对“诚信店”有十一项的要求,包括旅行社相关的宣传不能有误导成份,旅行社与消费者交易的合同,行文必需简明、易读,团费例如燃油附加费,以及非团费范围内,例如签证费等每项费用都要详细以澳门元标示,同时,旅行团所有的安排,包括前往旅游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例如航班时间、舱位类型,以及入住酒店星级与房间类型、景点、在当地乘坐什么交通工具、预计旅游期间可能出现的费用,例如自费活动等都要明文列在宣传、行程介绍等材料内,另外,旅行社一旦更改或取消行程都要制定政策,给予消费者妥善的安排。

该份行业守则亦兼顾到消费者的私隐,人身与财产的安全等权益,规定“诚信店”要设有相关保障机制。

消费者交易前享有充份资讯权

该份行业守则能够保障消费者在交易前已享有充份的资讯,相信在明确讯息下,可以预防过往较多发生双方因行程货不对办的争拗,促进消费者与“诚信店”和谐的消费关系,持续推动本澳消费市场诚信与有序地发展。

吁旅游服务业界支持行业守则

“旅游服务业(外游团)行业守则”是“诚信店”计划内的第十七份行业守则,而行业守则制定的目的是因应“诚信店”计划内不同行业的营运特性,透过优化措施,从而提升行业的服务质素,增加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并可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消委会欢迎“诚信店”计划以外的商号使用各行业守则,让消费者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消委会已制印“旅游服务业(外游团)行业守则”的中、葡、英版本单张,摆放在消委会接待处供公众免费索取,单张的电子版亦已上载到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供各界浏览。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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