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本地及外地拍摄单位申请在澳拍摄的程序,文化局联同多个公共部门推出“拍摄申请协调服务”,并由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起试行。文化局将统一接收由拍摄单位所提交之各类拍摄申请文件,并转介相应申请文件予参与本服务之各个公共部门作跟进。
“拍摄申请协调服务”由旅游局、体育局、海关、消防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交通事务局、民航局、海事及水务局和文化局共十个公共部门联合协调;文化局统一接收由申请拍摄单位所提交之各类拍摄申请文件,并提供谘询、申请指引、文件接收、文件转介、查询及申请进度线上查询等服务;而拍摄申请之回覆,则由参与本服务之各公共部门直接与申请单位接洽联络。
“拍摄申请协调服务”由五月三十一日起推出试行至本年年底,提供统一收件服务,节省申请单位走访多个公共部门提交申请之时间,并让申请单位掌握申请进度。服务试行后将视乎实际情况逐步完善。“拍摄申请协调服务”详情可浏览文化局网站“服务及申请──拍摄申请协调服务”栏目(www.icm.gov.mo)或澳门文创网(www.macaucci.com)。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文化局二八七一零三零六与黄小姐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