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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校领导充分认识立法会选举制度

立法會選舉制度講解會

为让澳门非高等教育学校的校长及中高层管理人员掌握及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制度》的相关条文及其他相关指引的具体内容和规范,并向学校阐述选举的意义、法律的精神及廉洁选举的重要性,教育暨青年局邀请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及廉政公署於2017年5月26日假澳门科学馆会议中心举行“立法会选举制度讲解会”。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唐晓峰、廉政公署廉政专员张永春、廉政公署助理专员林智龙、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高炳坤、教青局局长梁励、廉政公署顾问冯伯恩,以及有70多所学校,约250名学校领导及中高层人员出席讲解会。梁励在致辞中指出学校肩负着社会责任,一方面要严格遵守立法会选举制度的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指引,推动公平、公正和负责任的选举;同时要做好公民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澳门的选举文化。

会上分别由唐晓峰、张永春及林智龙向学校领导及中高层人员介绍选举活动的意义,以及选举法中关於廉洁选举的规定,包括对“贿选”、“有关职业上的胁迫”、“中立和公正无私”、“法人的申报义务”、“违反申报义务”及“境外犯罪行为”等定义、具体内容和相关刑责,并特别提醒学校在处理宣传行为上需要注意的事项,期望透过学校让师生认识廉洁选举,推动他们正确履行公民责任。

讲解会上,与会者提出与选举相关的问题,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唐晓峰及廉政专员张永春亦逐一解答,令与会者更清晰选举程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界限,以及倘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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