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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帆:全面检视选举法整体条文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25)日表示,针对选举法中有关重复参选的相关条文的中、葡文版本意思不相符的情况,当局将全面检视选举法的整体条文;至於现阶段的执行问题,交由选举管理委员会处理。

陈海帆下午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后接受传媒访问,对於选举法中有关重复参选的相关条文,在法律中文和葡文版本中所表达的意思有不相符的情况,她表示,有关条文由2001年起存在至今,最近一次修法没有触及有关条文,有关部门将对选举法整体条文作全面检视,查找有否存在类似情况;至於目前有关条文如何执行,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已作说明,而涉及具体选举事务,相信由选管会跟进较为合适。她重申,现行的立法程序,基本能达至由中文和葡文的法律专家去检视中葡版本,大部份亦以中文为第一文本,今后将更严谨地做好翻译对应的工作。

此外,有传媒关注民政总署的职能重组问题,陈海帆回应指,就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将於9月展开公众谘询,届时将全面检视民署职能,如何衔接将来的非政权性市政机构。而在现阶段,暂时不会改变民署职能,至2019年成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时,会重新划分民署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