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已推出仲裁个案进度查询服务,方便消费争议双方可以在网上查阅仲裁个案进度。消委会表示,会持续优化“消费争议仲裁中心”的软硬件,以提升“仲裁中心”的服务效率。
设立“仲裁中心”目的是提供多一个途径来彻底解决一些争拗不已的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於1998年设立以来,经“仲裁中心”调解或仲裁法官裁决的个案接近600宗。
“仲裁中心”运作以来,消委会在不断完善“仲裁中心”的软硬件,以提升其服务质素与效率,包括於2001年提高“仲裁中心”仲裁涉案金额至五万澳门元;2012年为“仲裁中心”推出“服务承诺”;随后增设由专责公证员协助,为仲裁个案准备所需文件与提供相关资讯,以供相关个案当事人依法提请公证署办理公证行为,藉此缩减仲裁个案排期的前期工作时间。
另外,消委会并於去(2016)年下旬推出仲裁个案进度查询的电子平台服务,该服务方便争议双方(消费者与商号)自行在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内查阅仲裁个案进度,让仲裁双方有更充份的时间准备仲裁过程所需的资料等;该服务推出至今年首季的使用率超过百份之六十,相信在持续加强有关的电子服务后,会进一步提升便民便商的效益。
消委会持续提升“仲裁中心”的服务质素与效率,为此,消委会一直致力落实“仲裁中心”的简快特点,根据“服务承诺”保证个案卷宗在立案后的 14个工作天内可转至“仲裁中心”排期仲裁,该项“服务承诺”达标率维持在百份之九十。一般情况下,除非因个案较复杂,需要更多的行业顾问的意见;取证与举证需时;法官需要参考大量的文件资料;甚至因为争议双方其中一方为非居澳人士,在出席仲裁时间安排上要多番协调等方面的限制,然而,只要具备仲裁必需的条件获得充份配合,争议个案都可以尽快地获得终极的解决。根据资料显示,近年“仲裁中心”在调解与仲裁需时平均分别为一个月与两个月,个别个案更可以在不需一个月时间就可结案。
目前,“仲裁中心”的公平、简便以及低成本的运作模式与经验,已吸引内地、香港等亚洲邻近地区保护消费者机构或组织来澳访问与参观,用以参考在当地设立同类服务,而消委会一直关注全球各地调解、仲裁制度的发展,不断优化工作,以达到更好发挥“仲裁中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