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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推出“2017原创歌曲专辑制作补助计划”

文化局推出“2017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

文化局推出“二零一七原创歌曲专辑制作补助计划”,由五月十二日起接受申请。每张获选的歌曲专辑可获最高为二十二万澳门元补助金额,补助名额上限为八名,申请日期至七月十一日下午五时四十五分截止。

“原创歌曲专辑制作补助计划”自二零一四年起推出,是“文化创意产业系列补助计划”其中一项子计划,旨在培育更多本地音乐创、制作人才,推动本地音乐行业发展,支持原创歌曲专辑制作及宣传工作,鼓励音乐人制作及发表更多优秀作品,为开拓市场作好准备。

是次补助计划之申请者须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年满十八岁,并须以个人、与他人组成联合制作人、歌唱组合、乐队或团体名义担任申请计划的专辑制作人或专辑演出者;同时须符合是次计划“申请规定”章程内所载之相关条款。申请是次补助计划之专辑须为个人专辑、歌唱组合专辑或乐队专辑,评审团将循申请计划之预算合理性、专辑制作计划及行销计划之完善程度、作品与专辑形象及市场定位的配合度、曲词创作水平、编曲及制作水平、专辑演出者演唱水平、申请者及其团队之执行能力七项准则,分初选及复选两阶段甄选出最多八名获选者及获选专辑,补助获选专辑之歌曲制作、封套设计、宣传推广及实体专辑印制费用。

上述计划之详情、申请规定及表格可於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或澳门文创网(www.macaucci.com)浏览并下载。申请者可於申请规定所载之指定收件时间内,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文化局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厅(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查询可於办公时间致电八三九九六二八二与何先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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