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於5月1日至6月30日举办“存凭有理 - 2017”活动,该活动已连续第四年举办,参加者数量每年均有增加,反映消委会对培养消费者索取与保留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的习惯已渐见成效。
凡於相关活动结束前年满十五岁的本澳居民,自5月1日起在“诚信店”单笔消费金额满50元或以上,就可凭相关消费凭证参加该活动抽奖,活动奖品包括头奖2,000元(一名)、二奖1,500元(两名)、三奖1,000元(三名)的现金劵,另设五十个安慰奖,各得内附100元的“诚信店”特别版电子货币储值咭乙张。
消费者持活动举行期间的相关消费凭证填妥资料后,可选择在“诚信店”手机应用程式内登记,亦可将消费凭证投入消委会位於高士德大马路26号何鸿燊夫人大厦地下,或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一楼办事处摆放的登记箱内参加抽奖。
消委会指出,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一旦需要行使索偿权时的重要证明资料,而培养消费者在消费后保留凭证的习惯,是消费者教育工作重要的一环,为此,消委会多年来通过举办“存凭有理 ”活动,持续加强消费者这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该活动举办以来参加者数量由初期的千多人次,增加至最多有接近三千人次,活动提高了消费者在消费后保留消费凭证的意识,并成为习惯。
今年消委会邀请所有一千两百间“诚信店”商户参与“存凭有理-2017”活动,发挥“诚信店”诚信经营、重视消费者权益的营商之道,消委会亦提醒消费者不要忽略个人消费权利,消费后必须索取发票,以及保留凭证至确定满意相关商品与服务,以保障自身权益。
“存凭有理-2017”活动登记时间至6月30日,有兴趣参加该活动人士可登入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查阅活动详情及“诚信店”名单。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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