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接获民政总署通知,至今收到6个游行预告,拟於5月1日举行游行活动,涉及3个团体及6名澳门居民,分别在3个地点集合。经分析评估,在配合该等团体行使权利的同时,为尽量减低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响,治安警察局根据《基本法》及按第2/93/M号法律第八条第二及第三款的规定,对部分团体之游行路线作出修订,并於4月25至27日期间与有关团体展开会议,通知其治安警察局依法作出的决定及活动进行时须注意事项。於今天下午收到其中1个团体通知,取消当日的游行活动。各团体分别在以下3个地点出发进行游行及集会活动:
一. 佑汉公园(1个团体及3名澳门居民,分别在不同时间集合及出发):
游行团体:澳门工人民生力量联合工会
会议结果:同意本局之路线安排
集合时间:10时
出发时间:15时
游行路线:修订后的游行路线於佑汉公园出发,途经市场街、永康街、黑沙环第五街、慕拉士大马路、俾利喇街、美副将大马路、鲍思高圆形地、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终点为南湾湖休憩区(不超过5名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发 起 人:1名澳门居民
会议结果:同意本局之安排
集合时间:10时
出发时间:15时
游行路线:於佑汉公园出发、市场街、永康街、马场海边马路、拱形马路(三角花园)、罅些喇提督大马路、美副将大马路、鲍思高圆形地、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终点为南湾湖休憩区(不超过5名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发 起 人:2名澳门居民
会议结果:同意本局之安排
集合时间:13时
出发时间:15时
游行路线:修订后的游行路线於佑汉公园出发、市场街、永康街、马场海边马路、拱形马路(三角花园)、罅些喇提督大马路、美副将大马路、鲍思高圆形地、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终点为南湾湖休憩区(不超过5名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二. 三角花园(1个团体):
游行团体:澳门家庭团聚联合会
结 果:同意本局之路线安排
集合时间:13时
出发时间:14时
游行路线:於三角花园出发,途经拱形马路、罅些喇提督大马路、美副将大马路、鲍思高圆形地、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南湾大马路、罗理基博士大马路、何贤公园(不超过5名代表往“中联办”递请愿信)、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湾大马路、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终点为南湾湖休憩区(不超过5名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三. 友谊桥大马路(3名澳门居民):
发 起 人:3名澳门居民
会议结果:同意本局之路线安排
集合时间:12时
出发时间:13时
游行路线:修订后的游行路线於友谊桥大马路,途经东北大马路、慕拉士大马路、俾利喇街、美副将大马路、鲍思高圆形地、士多鸟拜斯大马路、东望洋街、水坑尾街、约翰四世大马路、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终点为南湾湖休憩区(不超过5名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在会议中,治安警察局向出席会议的游行发起人作出以下提醒:
- 应自行组织纠察队,以维持自身队伍秩序;
- 控制参与人士的情绪,避免出现过激行为;
- 理性表达诉求,免受外来人士干扰、煽动或教唆;
- 注意同行长者及小童的安全,将其安排在队伍较安全的位置;
- 游行期间禁止燃烧物品,以免造成意外或引致游行秩序混乱;
- 注意天气变化,做好个人保护措施;
- 游行必须在和平及合法的情况下进行,包括遵守集会示威法及国旗法。
治安警察局重视游行集会活动的秩序及安全,并於游行当日派出适量警员维持人群及交通秩序。治安警察局呼吁上述活动的游行发起人及参与者,有关活动必须在合法及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且尽量减少对其他道路使用者之影响。参与游行人士应遵循治安警察局依法修订后之路线行进,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法。广大市民如当时途经上述地点,请配合在场警员的指示。
治安警察局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