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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丰花园鉴定工作进度


近日报刊报导,社会有意见认为,在检察院代表澳门特区就“善丰花园”事件提起的民事求偿案件中,相关搜证程序拖沓致“善丰花园”重建无期。

事实上,自2012年10月10日爆柱事件发生后,爲了保证善丰花园和邻近大厦住户以及行人的安全,特区政府即时啓动紧急程序安置“善丰花园”住户,并对“善丰花园”大厦进行临时加固和监测工程,相关工程费用已达澳门币一千二百八十余万(12,805,589.66元),另加将来尚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由於相关费用以公帑支出,涉及特区库房和特区数十万居民的共同利益,爲此,特区政府曾就追回相关费用一事与有关人士协商但不果,故此,於二零一五年十月,特区政府透过检察院代表特区,在初级法院以民事途径对“善丰花园”的发展商、该大厦旁边“苏豪荟”地盘的发展商和该地盘原建筑物的拆卸和地基工程公司等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程序,目的在於确定“善丰花园”事故的责任人以追讨相关公帑支出。

二零一六年六月底,在得知“善丰花园”小业主一致同意对“善丰花园”进行拆卸重建之后,为减少相关民事案件对重建工作的影响,检察院已随即请求法庭对“善丰花园”及“苏豪荟”地段进行提前鉴定的取证工作。

鉴定小组的三名专家由法庭委任,当中原、被告双方各自选定一名鉴定人,第三名鉴定人则由法庭指定。

目前,三名鉴定人建议的鉴定措施已获法院批准,案件现正等候三名鉴定人委托合适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措施。

检察院理解“善丰花园”小业主对重建工程的期盼,为此,检察院将继续依法推动鉴定程序的加速进行,力求尽快完成相关鉴定措施以便“善丰花园”的重建工作得以早日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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