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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公共部门招聘人员须更规范和统一化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21)日下午列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时指出,针对近日公众关注公共部门招聘人员的问题,他承诺在自己往后的任期内,不再行使免除担任主管职务人员的学历或工作经验要求的权力,并收回部门可免除开考招聘合同人员的权限;政府部门招聘人员的程序要更为规范化和统一化。

他又强调,特区政府必须依法施政,各部门要确保招聘人员的过程公平、公正和公开,并加强透明度,同时须接受廉政公署和审计署的监督。

就议员问及公务人员招聘程序出现的问题,崔世安表示对此感到痛心,说明了某些部门在聘用人员方面的管理意识不强,未有严格执行法定聘用程序,招聘人员上存在疏漏。

他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订定的规定了例外情况,监督相关部门的司长向长官作出报告,说明选拔有关人士担任主管职务的合理理由,行政长官是可以依法免除担任主管的学历要求和须在相关职务范畴最少有五年工作经验的要求。不过,考虑到现时澳门高等教育的普及,以及鼓励公务员进修,而在公共部门之中亦有相当数量具工作经验且优秀的公务员,同时,为了避免今后再有公共部门招聘人员程序出现问题的情况发生,他决定在自己往后的任期内,不再行使依法免除担任主管相关要求的权力,即担任主管的人士必须符合法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

特区政区在2016年开始实施统一管理开考制度,招聘编制内人员和合同人员均需经过开考,崔世安称,公开考试和统一管理具有其重要性,对於有公共部门不经中央招聘,而透过劳务服务合同方式聘请人员,他表示会作出内部批示,日后公共部门如要以劳务合同聘请人员必须上呈行政长官审批,此举相信有助各部门的招聘程序更为规范化和统一化。

此外,崔世安又谈到人口致策,他表示特区政府正构建全方位的人口发展战略,包含了出生、教育、就业、养老等不同人生阶段;对於出生阶段,政府积极鼓励优生多育,拟於明年推出相关措施以落实和支持此政策。

就议员提出有关修改劳动关系法的问题,崔世安表示,明白到社会各界对完善劳动范畴的法律法规有强烈诉求,特区政府在2017年施政报告中亦明确提出要修改劳动关系法,并纳入了2018/2019年度的立法提案,修法工作正有序地推动。劳动关系法有7项优先修订内容,包括建议增设3至5个工作日的男士有薪侍产假,以及处理周假与强制假期重叠的情况,对此他相当赞成。修法的谘询工作将於今年 9月 25日至11月 8日展开公开谘询,听取各界意见。

此外,他又指出,预计9月将展开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的公开谘询,并於今年内完成。

崔世安下午先后回答了29位议员的所有提问,内容还包括人口老龄化、海一居事件、房屋政策、大众体育、旧区旅游发展、特色金融、培育人才、土地法、一带一路、社会保障体系、长者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善丰重建、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社工专业认证、旅游设施、公务员待遇、官员问责、医疗体系、特区五年发展规划、诉讼引入电子化、土地管理、司法人员准入资格的规范化、中葡双语人才培养基地、新的澳氹跨海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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