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立法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第1/CAEAL/2017号指引。该指引及有关问题集於明(12)日上载至立法会选举网页(www.eal.gov.mo)。
选管会经过研究及与相关部门讨论后,对竞选宣传、选举开支、投票方式及不遵守具约束力的指引,订出一系列的标准及规范,并透过指引形式予以执行。
竞选宣传方面的指引涉及机动车辆音响宣传;图文宣传品的张贴;设立竞选总部或竞选分部的设施;透过商业广告进行竞选宣传;禁止在投票站内使用流动电话和其他通讯及具影像功能的设备;透过资讯工具作出选举不法行为。
该指引亦就选举开支的许可及追认、和投票时须强制使用的印章作出规范。
对於不遵守指引者,适用选举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构成加重违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