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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传媒报道的一宗个案作出回应


就近日传媒报道司法警察局正在处理一宗涉及本澳一动物保护团体负责人涉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的案件,本办声明,保安司司长也是透过网络才得悉上述事件,对有关做法不予认同。由於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保安司司长对於案件的法律定性不予评论,但是,我们认为,因相关刑事侦查员此前的虐狗行为确已构成违法行为,警队及刑事侦查员本人都首先应在法律和道德层面上对自身的行为进行检讨,与其追究他人,更应检讨自己,这才是身为警队的管理者和执法者的应有之责。保安司司长和本办将按照上述理念依法督促该局处理好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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