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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落实选举选票和印章设计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唐晓峰表示,选管会已落实今届选举的选票和印章式样,当中更优化了选票的设计,冀减少选民划错票的情况。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日举行会议,唐晓峰在会议后会见传媒时表示,选票设计将依照选举法规定,按各候选组别的编号,由上而下、横向排列。为减少选民盖错印章位置或划错票,选管会修改了选票设计,包括突显选票上盖章的方格格线,并听取专家意见把方格线选用蓝色;同时,选民盖印的方格位置,设计在候选组别的编号与组别名称之间,不论是使用左手或右手盖章的选民,皆能清晰看到所选的候选组别资料。

唐晓峰又表示,印章符号方面,则沿用上一届选举的“剔号”。他提醒选民必须使用选管会提供的印章,不能使用其他工具划票,否则选票将视为无效。

此外,选管会秘书处成员日前与本澳三个视障及失明人士团体代表会面、听取意见。唐晓峰称,收集的意见大部份都可执行,为此,选管会将为视障或失明人士设计选票模板:模板上将设有点字,各候选组别的编号也设计为触感立体凸出的亚拉伯数字;模板上还有圆孔,视障选民可透过触摸圆孔选择其心仪之组别,并在其上盖章。选管会初步掌握本澳视障人士人数约为700至800人,稍后将统计实际视障选民人数。同时,选管会亦照顾到视障及弱视选民的需要,将在投票站内放置放大器,方便弱视选民投票时可看清选票内容。

唐晓峰续指,选管会又计划在某一投票站,向视障、失明和弱视选民提供集中的投票安排,以便统一提供选票模板、其他所需设备,以及有专门的指引和协助,让相关人士有多一个投票地点的选择。据法律规定,选民按其常居住所被分配到所属投票站,如视障、失明和弱视人士选择到专门票站投票,则须事先通知选管会申请更改投票地点。

会上,选管会亦讨论了选举帐目的事宜,候选组别须於选举后90日内,向选管会提交详细选举帐目,且须附同由本澳注册核数师发出的帐目法定证明。

唐晓峰表示,选管会和廉政公署至今收到2宗投诉举报,现正展开调查,稍后会向廉署作进一步了解。如投诉个案涉及调查属保密,为确保调查能够顺利进行,期间未必有很大的空间和条件向传媒或公众透露。

就葡英传媒协会去信约见选管会的问题,唐晓峰指选管会正研究回覆内容并将以书面回覆。他强调,选管会非常尊重新闻自由,传媒亦需尊重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人若在禁止竞选宣传期间,做出宣传行为都会违犯法律。唐晓峰表示不应限制传媒采访自由,传媒有很大的灵活性作出报导采访,但也需就某些情况多加注意。

唐晓峰又透露,预料本月内会完成订定选举指引的相关工作。另外,选管会与廉政公署将於4月中下旬安排选举解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