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补充税B组M1收益申报书之递交期限至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五)止,为免增加轮候时间,财政局呼吁倘仍未递交2016年度上述申报书之纳税人,请尽快於办公时间内到下列地点递交。
另外,财政局提醒,透过使用电子服务系统递交,亦应遵守法定交表期限。
交表地点/办公时间
第二服务中心(南湾财政局大楼阁楼)及仔接待中心: |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9:00) 星期五(9:00至18:45)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8:00) |
税务谘询中心电话: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