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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侦测系统运作首两周录67宗违规个案


设於南湾大马路与新马路及约翰四世大马路两个交通交界点的综合侦测及数据采集系统启用首两周共录得67宗冲红灯及超速个案。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再次提醒驾驶者遵守交通规则,违者可被科处罚金外,更重要是可能会导致交通意外发生,危及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随著智能化交通技术更新换代,为更好地配合本澳交通侦测和数据采集工作,交通事务局於南湾大马路与新马路交界、南湾大马路与约翰四世大马路交界安装了路口综合侦测及数据采集系统,系统备有冲红灯侦测、超速违规侦测、车辆速度侦测、车牌号码识别、车辆流量数据采集等功能,并透过新影像技术提高分析影像的效能。

根据统计,上述系统自2月23日起投入运作至3月8日,共录得27宗冲红灯和40宗超速个案,警方将根据有关资料经分析后向违规者予以处罚。按照现行法例,驾驶者违反速度限制可被科处罚金600元至10,000元,如属严重超速,可导致停牌;违反交通讯号灯之停车义务可被科处罚金1,000元至5,000元,如属累犯者,更可被科处两倍罚金及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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