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2/2011号行政法规《交通谘询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
特区政府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施政方针提出,稳步推进各个范畴谘询组织的重组或整合,为逐步落实相关工作,特区政府制订“修改第12/2011号行政法规《交通谘询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建议,由交通事务局局长担任交通谘询委员会的主席,而副主席则由行政长官批示委任;草案还建议,撤销物流业发展委员会及渔业谘询委员会,并修改第6/1999号行政法规《政府部门及实体的组织、职权与运作》附件八(五)项,修订后由运输工务司司长主持及协调的谘询组织为都市更新委员会。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