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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第二十一次全體會議

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於2017年3月3日下午三时在法务局举行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是次全体会议由行政法务司陈海帆司长主持,就《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的修订文本听取委员的意见。

特区政府早前向立法会提交的《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法案已於2015年10月26日获立法会全体会议一般性表决通过,并於其后交予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进行细则性审议。在有关委员会的审议过程中,特区政府收到第二常设委员会各委员、立法会法律顾问团,以及社会团体和市民就法案的内容提出不同意见及建议。由於分层建筑物共同部分制度涉及重大民生事宜、牵涉面广且相当复杂,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澳门的现实情况和避免因修法而产生新的问题,法务局经过详细研究及分析后提出法案的修订文本,并进一步听取法谘会委员的意见。

会议上,法务局代表首先介绍法案的修订文本,其后各委员分别对分层建筑物负担的随物移转制度、装设招牌或广告的相关制度及过渡规定、法定人数的制度、房屋局适度介入的制度等问题提出建议并交换意见。法务局和房屋局代表亦就当中部分立法技术及实践问题作出回应,为各委员讨论提供参考依据。

委员会主席陈海帆感谢委员们细心准备本次会议,并从专业的角度提供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及技术协助,希望法务局能尽快对法谘会中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并提交法案的修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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