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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9.25,按年上升1.76%,较2016年12月份(+1.44%)上升0.32个百分点。1月份指数的按年升幅扩大,主因是去年农历新年在二月,而今年则在一月,令旅行团收费录得显著的按年升幅,而外出用膳收费、车位租金、汽车及汽油售价的上调亦带动指数上升。

各大类价格指数中,康乐及文化、交通和教育大类按年分别上升9.03%、8.12%及7.38%,而占住户开支比重最大的食物及非酒精饮品大类亦上升1.69%。另一方面,住屋及燃料(-1.79%)、通讯(-1.73%)和衣履(-0.88%)大类则录得跌幅。甲类(109.37)及乙类(108.23)消费物价指数按年上升1.64%及2.78%。

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36%。新春旅行团收费大幅上调,机票及汽油价格上扬,带动康乐及文化和交通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7.49%及1.10%。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上升0.39%,主要是外出用膳收费、鲜鱼、海产和新鲜猪肉价格上升所致,而蔬菜价格回落抵销部分升幅。此外,岁晚理发服务收费调升,令杂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指数按月上升0.56%。另一方面,冬季成衣促销,致使衣履价格指数下跌4.71%。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37%及0.25%。

至今年1月为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2.20%,以烟酒(+19.10%)、教育(+8.26%)及交通(+7.17%)的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分别录得2.11%及2.97%的升幅。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