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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接获一例百日咳病例报告


卫生局接获一例百日咳病例的报告,患儿为27日大的女婴,於2月8日开始出现阵发性咳嗽,病情渐加剧,至12日咳嗽加重伴唇紫绀、气喘和低热,曾於2月9日至13日到本澳不同的医疗机构就诊,13日到镜湖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经检测,患儿样本对百日咳杆菌呈阳性反应。患儿在澳门出生,未到达接种百日咳疫苗的年龄。其同住家人,包括主要照顾者的母亲、父亲及其外婆在患儿出现症状前均有咳嗽病史。卫生局已为患儿同住家人安排进行预防性用药。患儿住院期间没有同其他患者居住同一病房。

百日咳由百日咳杆菌引起,通过病人咳嗽、大声讲话和打喷嚏等产生的呼吸道飞沫直接传播。由於百日咳杆菌在环境中的生存力弱,一般不通过间接方式传播。病人感染后出现痉挛性咳嗽、鸡鸣样哮吼声及咳吐。如未接受适当治疗,病程可长达3个月,可引起肺炎或脑病等并发症乃至死亡。目前已有有效的抗生素治疗。本澳上一次百日咳病例报告是2016年。

卫生局表示,防疫接种是百日咳最有效的预防手段。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引,目前本澳的防疫接种计划规定儿童应在2、4、6、18个月及5岁时接种百日咳疫苗。在防疫接种普及后,百日咳个案在本澳已十分罕见,本澳在过去近30年共录得6例百日咳个案,分别在1988年、1996年、2008年、2015年和2016年。婴儿一般要接种至少三剂百日咳疫苗才可产生较可靠的免疫力,并需定期加强接种才可维持免疫力。

卫生局呼吁家长按时为子女接种卫生局建议的各种疫苗,应避免让儿童,特别是未完成初种程序的12个月以下幼儿,接触患病的人士及到人多挤逼的场所或到传染病流行状况和本澳不同的地方。家庭,托儿所和学校应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医务人员应留意咳嗽超过2星期的幼儿是否可能为百日咳,如有怀疑个案,应及时向卫生局报告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