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16)日表示,政府一直支持设置母乳喂哺室,目前正致力在公共部门内推广,并计划向各部门发出设立母乳喂哺室的标准,冀公共部门争取条件增设,方便有需要的公务人员和市民使用。
陈海帆早上列席立法会小组会议,其后回应传媒就设置母乳喂哺室问题时表示,公共部门内设喂哺室体现了对妇女和婴儿的关怀和爱护,可供有需要的公务人员或到政府部门办理服务的市民使用,政府对此一直大力支持。
她说,目前行政法务司辖下部门如身份证明局、民政总署等,都有哺乳室之设。随后的工作,将透过行政公职局向各公共部门发出设置母乳喂哺室的标准,希望各部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增设母乳喂哺设施。尽管有些部门因办公空间所限有一定困难,但相信部门会尽力作适当调整。她续指,公共部门倘日后有新租赁地点或建设办公大楼,料有条件预设哺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