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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充分参与 制定教师专业准则


为订定教学人员对自身及对教育工作的行为规范,维护其专业形象,提升其社会地位,按照《私框》规定,教学人员专业委员会制定《教学人员专业准则》。

该委员会於2014年正式启动起草工作,经过多次会议介绍相关内容及充分讨论,草拟了上述拟本。教青局为了进一步听取广泛意见, 於2016年3月9日非高等教育委员会会议上向各委员介绍并进行讨论, 并於2016年7月透过学校邀请各教学人员出席多场听取相关拟本的谘询活动, 其间, 多位教师发言, 教青局一一作出记录,并表示若日后有任何补充内容, 可向教青局提出书面意见.

教青局透过上述各种渠道及活动听取意见后, 於2016年9月15日按私框规定, 召开了教学人员专业委员会并拟订最终文本。

教青局在此重申, 教师专业准则的订定, 目的是鼓励教学人员为教育事业追求卓越,树立专业形象,促进社会尊师重道的风尚。教青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教师的意见, 就有教师对该准则提出意见,有关教师亦有出席上述公开活动,并发表了意见。

未来,教青局会逐步订定有关教学人员专业及持续发展进修时数的相关规定, 期望通过系列措施,促进澳门教育朝更优质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