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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屋申请审查经已完成 2,537户合资格家团已获安排上楼

合資格社屋家團已獲安排簽署租賃合同上樓

为落实特区政府的公共房屋政策,协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居住困难,房屋局已完成3,844个社会房屋申请家团的甄选审查工作,其中,2,537户合资格家团已获安排签署租赁合同上楼,占66%。

房屋局於2014年12月26日公布2013期社屋申请确定轮候名单,并随即根据社屋轮候名单按序发函予轮候家团通知递交文件,以进行资格审查上楼,至今已完成了3,844户轮候家团的甄选审查,其中,有2,537户符合资格获安排签合同上楼,占66%;有487户放弃申请,占12.6%;有657户被除名,占17.1%,以及163户须跟进法律程序,占4.3%。

487户放弃申请的原因包括申请家团自置物业、经济能力改善及已无意租赁社屋等。而657户被除名的原因,则包括申请家团已拥有私人物业、超出收入或资产上限、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递交文件及提供虚假或不确实的声明等。

截至2017年1月26日,全澳共有12,900多户社屋租户。为减轻社会房屋家团缴付租金的经济负担,特区政府於今年延续社会房屋租户分级式租金豁免措施,不超出收入上限的租户续获豁免每月租金上限2,000元,当中约有11,700多名社屋租户受惠豁免措施。

为方便市民掌握社屋上楼的情况,房屋局将每周於网页(www.ihm.gov.mo)及微信官方帐号更新相关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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