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公报於一月十一日刊登第8/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通过批示制订《关於公开“公务人员出外公干成效”的指引》(下称《指引》)。《指引》规定,在完成其主要目的为“考察”和“研讨会”的出外公干的人员返抵澳门翌日起计六十日内,公共部门和实体须以统一方式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专题网页公开相关出外公干的成效,供公众参阅。
为了让部门对《指引》有更清晰的理解,行政公职局於一月二十六日为各公共部门举行了相关讲解会。除了一般公共部门外,各主要官员办公室,立法机关及司法机关亦有派员出席。
讲解会由行政公职局副局长曹锦俊及政府资讯中主任陈汝和主持,会上介绍了特区政府制订和推行《指引》的背景和目的,并就《指引》的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作出说明,讲解会亦设有答问环节。
《指引》将於二月一日生效,并适用於由该日起批准的出外公干。在《指引》生效后,特区政府将会持续透过各种方式确保其有效执行;同时,将对部门完成的所有出外公干进行全面数据调查,以评估《指引》的执行情况及作出检讨,研究优化措施,以进一步深化有关的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