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将於2017年2月26日正式生效。卫生局联同金融管理局今(1月26日)向社会服务设施及公共部门就《医疗事故法律制度》举办专场讲解会,以厘清有关配套法规的重点内容及回应业界所关注的问题,并简介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最新修订的草案内容。
卫生局郑成业副局长表示,自《医疗事故法律制度》在8月份颁布后,政府开展大量筹备工作,包括草拟法律的配套法规及指引,当中包括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医疗争议调解中心、职业民事责任保险的行政法规、病历管理指引,医疗事故通报指引等。在宣传推广工作方面,卫生局与金融管理局已於过去几个月组织多场讲解会,向医疗业界介绍《医疗事故法律制度》,及讨论相关法规草案内容。他表示,对於业界较为关注的强制责任保险议题,卫生局与金融管理局分别去年11月及今年1月上旬组织了合共8场四方会议,安排医疗业界及保险业界会谈,深入讨论相关议题,期间还邀请2间医院、2所高等教育机构、20个不同专业范畴的医疗团体,共派30名代表出席,分别与本澳7间保险公司商议购买责任保险的具体详情。在多场讲解会中,收到不少在社会服务设施或教育机构工作的医疗人员就如何购买保险提出疑问。卫生局亦收到社会工作局的函件,邀请卫生局派员为社会服务设施举办专场讲解会。为此,卫生局组织了是次专场讲解会,向公共机构以及全澳的社会服务设施介绍《医疗事故法律制度》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指引。
是次讲解会有约200名人出席,包括教育暨青年局、体育局、劳工事务局、社会工作局、惩教管理局及保安部队事务局的代表,以及本澳约60多个社会服务设施的代表。到目前为止,卫生局与金融管理局已就《医疗事故法律制度》举行了21场讲解会,合共有约2200多人出席。大多数出席者就《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的颁布及即将实施表示支持,并就法律涉及的各项内容展开了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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