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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市民切勿非法燃放爆竹、火箭或烟花

宣傳活動得到社團支持及協助

农历新年期间,为提醒市民必须在爆竹燃放区燃放爆竹、火箭或烟花,民政总署、消防局及治安警察局代表日前在佑汉区一带进行宣传工作,呼吁居民春节期间应加强家居防盗措施,并注意防火,切勿在家居或户外燃放爆竹,以免酿成意外。

民政总署、消防局及治安警察局於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二)派出代表,到佑汉区一带进行“农历新年期间须在爆竹燃放区燃放爆竹、火箭或烟花"之宣传工作,当天各代表前往区内的住宅大厦及商铺进行宣传,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并於住宅大厦及商铺当眼处张贴宣传海报,呼吁居民农历新年期间注意防火,除燃放区以外,切勿在家居或户外燃放爆竹,否则可被罚款七百至五千元。

此外,是次宣传活动更得到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物业管理业商会及民众建澳联盟等本澳社团的支持及协助,於辖下属会、中心及会员大厦张贴宣传海报。而民政总署在春节期间将持续透过报章广告,以及民署对外服务点屏幕、电视台及电台播放宣传短片等途径,加强相关讯息之宣传力度,提高各界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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