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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联同金融管理局就即将生效的《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继续宣传讲解 与业界全面和充份沟通


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将於2017年2月26日正式生效。为进一步听取医疗业界对法律和配套法规实施的意见及在执行上的疑虑,卫生局联同金融管理局於今日(1月20日)及本周末(1月21日及22日)继续向医疗业界进行宣传讲解,以厘清有关配套法规的重点内容及回应业界所关注的问题,并简介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最新修订的草案内容。出席今日讲解会的有医疗业界代表、澳门工会联合总会代表及立法会李静仪议员,除详细了解法律及配套法规内容,亦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卫生局指出,早於16年前社会便开始讨论为医疗事故制订专门法律,特区政府於2000年已聘请美国等地医疗卫生专家完成澳门医疗卫生体制进行调查评估报告,并於翌年成立“澳门医疗改革谘询委员会”,开展草拟医疗事故法等相关法例准备工作,继而於2004年成立《医疗事故法》法律工作小组,负责起草法案谘询文本,并於2005年进行为期两个月公开谘询,其后亦将草拟之法案交社会进行了长时间讨论,直至2013年10月30日在立法会获一般性通过。而此后,法案又经历了两年零8个月的细则性讨论,对有关条文进行深入的研究、多次的修改及调整。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亦曾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谘询程序,才编制成最终文本。

卫生局强调,《医疗事故法律制度》是以社会共识作为基础,订明医患双方一旦怀疑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旨以从多方面保障在医疗事故中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其颁布是本澳医疗发展重要成果,其有效实施将为提高本澳医疗水平提供有利条件。为配合法律的实施,当局已完成相关配套法规草案及指引,并将继续颁布出台;此外,亦正积极进行法律的宣传工作,透过不同渠道包括继续举办讲解会向社会大众、业界宣传法律内容,让法律实施能确保以公平、合理及有效的方式处理因医疗事故引致的纠纷。

鉴於《医疗事故法律制度》与医疗业界息息相关,卫生局持续在法律草拟、谘询、修订等各个阶段与业界保持紧密沟通。配合法律的颁布,当局随即透过手机短信、发函给各医院、本澳60多医疗团体、各学术机构,协助通知医生、所属医疗人员、会员等,出席当局举办的各业界专场讲解会;去年12月卫生局联同金融管理局共举行了6场讲解会,业界反应热烈,共有1400多人出席,踊跃就法律及相关的法规草案,以及未来设立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医疗争议调解中心、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等内容进行详细讨论,当局经听取业界的意见,已对相关配套补充性行政法规草案的内容进行修改,得到大部份业界认同。

至於就医疗业界最关心的责任保险议题,卫生局与金融管理局亦於去年11月举办了一场四方会议,邀请了医生业界及保险业界出席,就上述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其后,部分医疗业界反映,希望卫生局或医务委员会能作桥梁,安排医疗业界及保险业界会谈。为此,卫生局与金融管理局於今年1月上旬再次举办7场四方会议,邀请了两间医院、两所高等教育机构、20个不同专业范畴的医疗团体,共派30名代表出席,分别与本澳七间保险公司商议购买责任保险的具体详情。

卫生局欢迎本澳医疗人员出席本周末(1月21日及22日)举行的两场讲解会,详情如下:

日期

时间

对象

地点

语言

2017/01/21

(星期六)

18:00-20:00

(17:00备茶点)

本澳

医疗人员

卫生局会议厅

粤语

2017/01/22

(星期日)

13:00-15:00

(12:00备简餐)

本澳

医疗人员

粤语

(设葡语传译)

业界就上述讲解会安排如有查询,请致电28533528与医务委员会秘书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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