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接获突尼斯驻华大使馆通知,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参与五人或以上的旅行团到突尼斯旅游,并出示相关住宿及机票证明,可获豁免签证进入突尼斯,逗留期为最多30日。
此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接获巴林王国驻华大使馆通知,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获落地签证进入巴林,逗留期最多为2星期,同时亦可选择在出发前申请电子签证。另,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亦可申请多次入境签证前往巴林,详情可浏览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download/visa_free_list_c.pdf)。
同时,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也接获津巴布韦共和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通知,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获落地签证进入津巴布韦,逗留期为最多3个月。
直至目前为止,共有125个国家或地区同意给予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