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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开拓用自助服务机交职业税年度M3/M4名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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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职业税规章,每年一月至二月份期内,商号东主须递交上年度职业税雇员或散工名表(M3/M4格式),商号有或无雇员,东主都必须将名表交到财政局。为减省市民往返财政局同排队轮候交表时间,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市民可将其名下在营业税登记但无雇员之商号的二零一六年度职业税M3/M4格式名表,选择於自助服务机使用智能卡式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直接递交。
这个直接递交M3/M4格式名表服务,除可使用财政局自助服务机外,市民可在商号附近其他公共部门或社团中心设置之身份证明局自助服务机递交。新增交表方式,除可帮到市民减省轮候时间外,亦令东主可在其商号附近准时同很轻松地尽其税务责任,遵守法例,免因过期交表而被罚款。
市民使用电子方式办理财政局手续符合公共部门推动特区政府电子政务方针,财政局随后亦会朝著这个方向提供更多便民措施。

市民可使用超连结(http://www.dsf.gov.mo/tax/kioskSite.aspx)或扫描财政局二维码读取自助服务机分布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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