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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公布核准吸烟室应遵要求规范及吸烟室指引 卫生局将严格审批吸烟室设置


根据《修改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娱乐场室内范围禁止吸烟,可设立吸烟室,但必须符合由社会文化司司长9月25日公布的第84/2017号批示,当中订定了娱乐场吸烟室设置最低要求,以及今天公布的卫生局局长批示 - 关於吸烟室的指引。

卫生局重申,经修改的《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法律2018年1月1日生效,娱乐场须於新修改法律生效后一年内设置符合规定的吸烟室。按照规范,吸烟室天花板、墙壁及地面的覆盖物料应阻隔烟雾泄漏;入口的门应为设有开关掣的平移式自动门;当吸烟室的门处於开启时,吸烟室吸入的气流速度应高於0.1米/秒;当门处於关闭时,应维持负压,其负压力应大於5帕斯卡;吸烟室的空气进风管道口应设於较抽取烟雾管道低的位置,而抽取烟雾管道应为独立管道及直接通往楼宇外,目的是尽量减少烟草烟雾漏入娱乐场室内范围。

吸烟室的负责实体在吸烟室和吸烟室入口外距离少於3米的相邻区域不能设置任何经营幸运博彩、电动或机动博彩机包括“角子机”设备等,或安排员工在该距离的地点内工作;如设置符合要求的墙壁作为隔阻,则最少分隔距离减至2米;吸烟室清洁前2小时不得使用,同时清洁人员须有适当的保护。

吸烟室负责实体必须向卫生当局递交适当文件,在通过多部门联合实地现场检查,以及相关行政程序后,卫生当局才会发出使用许可。若不遵守上述规范及卫生当局发出的技术性指示或指引,可取消其吸烟室。卫生局再次强调,会严格审批吸烟室的设置,一如既往地加强控烟巡查执法,适时检讨各项控烟工作的执行成效,更好地维护非吸烟人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