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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务司司长废止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前第三职阶首席特级气象技术员冯瑞权的退休金订定批示


有关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前第三职阶首席特级气象技术员冯瑞权退休金订定事宜,行政法务司司长今天(9月29日)依法废止於2017年9月13日作出的相关批示。

根据12月21日第87/89/M号法令核准的《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263条第2款规定,公职人员需在拟离职退休日前最少提早90日向其所属部门递交退休声明或退休申请。鉴於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前第三职阶首席特级气象技术员冯瑞权的退休声明不符合有关规定,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天依法废止该退休金的订定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