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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三季楼宇维修基金资助金额达2,200多万


楼宇维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於2017年1月至9月共批出240宗申请,资助金额达2,228多万元(澳门元,下同),其中146宗个案,涉及提供楼宇共同部分的维修及检测,以及拆除僭建物的资助,另外94宗个案,涉及居住、商住及工业用途楼宇召开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的资助。

《楼宇维修基金》於2007年成立,至今已设立7项财政支援计划。截至2017年9月30日,各项计划累计已批出3,427宗申请,资助金额共3亿5千多万元。

於2017年1月至9月,《楼宇维修基金》辖下资助计划共批出240宗申请,资助金额达2,228多万元,包括“楼宇维修资助计划”31宗,约1千万元,主要用作维修楼宇大堂饰面、更换供排水管、防烟门,以及电梯、天台及外墙防水、梁柱结构等维修;“楼宇管理资助计划”94宗,共42万多元,主要用作召开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109宗,约1千万元,用作大厦进出口闸门、总供电、供水及排污设施之维修;“楼宇维修方案支援计划”2宗,共52万多元,用作外墙剥落、天台防水性能、消防系统、电力系统、电梯及供排水系统等共同部分的检测;“僭建物自愿拆卸资助计划”4宗,共4万元,用作单位之花笼、花架、檐篷及天台顶篷之拆卸。

此外,有7宗申请不获批核,包括“楼宇维修资助计划”1宗,主要是价格超出评价表上限;“楼宇管理资助计划”2宗,原因是其申请不属可获资助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召集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4宗,主要是价格超出评价表上限、欠缺卷宗所需文件或申请人未能协调业主进行维修。

楼宇维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今年起每季度公布《楼宇维修基金》各计划审批情况,并上载於房屋局网页(www.ihm.gov.mo)及微信官方帐号之“维修基金资助项目”栏目内,供公众查阅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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