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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巴士站10米范围全面禁烟 卫生局持续严格执法 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根据《修改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将扩大禁烟范围,2018年1月1日起,巴士站10米范围内禁止吸烟,卫生局呼吁市民配合新控烟措施。

自《新控烟法》於2012年1月1日生效至今,控烟执法人员一直秉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不偏不倚、绝不松懈」的原则,持续严厉打击违法吸法行为,到全澳各禁烟场所包括娱乐场、网吧、公园、花园及休憩区等巡查,并锁定违法吸烟黑点,加强巡查,控烟执法人员巡查场所次数由2014年的271,069间次,持续增加至2015年的289,300间次及2016年的315,014间次,而单是2017年截至9月30日,已巡查次数已达250,280间次,从不松懈,根据统计,2012年至2017年9月30日,控烟执法人员总共巡查场所1,540,818间次,即平均每日734间次,累计票控43,279人次,当中针对设有上盖的集体客运车辆候车亭(包括巴士站、的士站等)共票控2,326人次。整体而言,《新控烟法》执行情况理想,控烟措施行之有效,一般室内公共场所的改善明显,特别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危害,得到社会大众普遍认同。

为促进健康,特区政府於2015年对控烟工作进行了回顾,以进一步推进控烟工作。就市民提出对露天巴士站实施禁烟的诉求,特区政府十分关注,故在向立法会提交的《修改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草案中,亦加入了扩大巴士站禁烟范围的建议,包括巴士总站、巴士候车亭以及标示集体客运车辆停车处的10米范围内禁止吸烟,禁烟范围将由主管实体划定。修法草案已获得立法会细则性通过,并将於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卫生局重申,扩大巴士站禁烟范围的措施,将有利於减少二手烟草烟雾对非吸烟人士的影响,维护非吸烟人士的权利。卫生局亦提醒市民,根据经第9/2017号法律修改的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违法吸烟(包括违法吸食电子烟)罚款将增加至澳门币1,500圆,卫生局呼吁吸烟者为人为己,切勿以身试法,尽早戒烟(戒烟热线:284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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