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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关注中级法院对保利达有限公司所提司法上诉所作判决


日前,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已就保利达洋行有限公司针对行政长官宣告“海一居”土地批给失效所提出的司法上诉作出一审合议庭裁判,判决原告败诉,并确认行政长官宣告土地批给失效行为的合法性。

特区政府对上述裁决高度关注。由於上述合议庭裁判尚处於上诉期限内,并未转为确定性裁决,在原告已表示将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的情况下,特区政府将等待终审法院就此案件作出的最终处理结果。

在终审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终局裁决后,特区政府将严格执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内容。在此重申,特区政府对“海一居”楼花买受人利益保护问题的既定政策和立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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