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与民政总署合作,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增设申请预先通知服务,方便市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有关从事电脑程序、录音制品及录像制品之复制品场所之预先通知申请,除了可在海关办理外,申请人亦可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办理。另外,办理该预先通知所需之刑事纪录证明书,申请人可向身份证明局申请代寄服务,届时提供有关收条即可。
该项服务的申办手续及所需文件,可浏览澳门海关网页之『知识产权』栏。如有任何查询,申请人亦可电邮至info@customs.gov.mo或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澳门海关知识产权厅技术及诉讼处,电话: 8989 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