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何永安今(7)日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引介《二零一六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报告相关审计工作的过程及值得留意的细节,何永安指出,审计结果显示,《2016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总帐目》已依法编制,在所有重要方面反映各自所适用的制度下,特区政府在2016年全年的执行或营运结果,以及在截至该年12月31日的财务狀况。因此,决定对《2016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总帐目》作出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审计署在今年5月底收到财政局提交的《2016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总帐目》,依法审核帐目的详情,并按规定於9月底前全面完成审计工作。
何永安在引介时表示,审计署所检查的「政府一般综合帐目」总收入、总开支、总资产分别达约1,105亿元、826亿元及1,133亿元,涵盖政府公库与44个非自治部门的财务数据,以及12个行政自治部门与38个自治机构的管理帐目,合共涉及约182万笔会计记录。综合帐目附注所反映的「财政储备」,结余约4,387亿元,涉及约74万笔会计记录。至於「特定机构汇总帐目」,总收益、总费用及总资产分别达约292亿元、93亿元及3,343亿元,涵盖8个特定机构,涉及约146万笔会计记录。
何永安指出,近年来会计理论与实务普遍发展迅速,财务报告准则的个别范畴更出现整体更新换代;与此同时,「财政储备」及部分特定机构投资工具的不断多元化,尤其是以对冲风险为主的金融衍生工具,以及为增加回报而持有的一些「非交易所买卖证券」,其价值估算方面也为审计增加不少难度。此外,特定机构及「财政储备」自行制定的「专有会计格式」没有这方面会计处理的具体规范,审计署在研判有关会计记帐是否恰当时,不但需要参考《澳门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且要进一步分析是否适用於有关情况,包括若按照以上准则记帐对总帐目带来的实际影响,这些新状况无疑为政府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
在电脑辅助审计方面,自2013年度正式使用由国家审计署协助开发的《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审计软件后,审计署即对格式相对统一的中央帐目、行政自治部门及自治机构管理帐目数据进行核对核算、搜寻、整合等工作;至於8个特定机构及「财政储备」,由於相关机构采用不同会计软件,其数据格式并不统一,在经数年逐步尝试与落实后,本年度已经突破技术上的限制,通过《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对采用不同软件的电子会计记录进行整理。
何永安表示,在向行政长官提交《二○一六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之前,审计署已通过既定的复核程序,确保已适当概括所有显著的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已完成所有审计程序的工作、帐目内不存在性质或金额异常的而尚未审计的主要项目,并由独立的内审单位完成内部审计,确保已经取得充分而恰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长透过「审计长报告书」分别陈述了「政府一般综合帐目」及「特定机构汇总帐目」的审计结果,并连同所转载的两套财务报表,汇编成《二零一六年度政府帐目审计报告》,该帐目审计报告完成后已送呈行政长官,并送交立法会,今日在立法会全体大会上引介。市民可於审计署网站下载报告全文,或於办公时间到审计署免费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