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特区政府发展电子政务的施政理念,身份证明局积极扩展网上服务,由2017年11月10日开始,正式推出《刑事纪录证明书》网上申请服务。
上述服务对象为年满十六岁且持有有效的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合资格人士可到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内的“网上服务”专区,并点击“申请刑事纪录证明书”以登入系统提交申请。网上申请系统操作简便,申请人须先确认其电邮地址,再按系统指示操作、输入资料及进行网上付款,在下载及列印收据后便完成。有关上述服务的示范短片,可浏览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video/drcOnline.mp4)。
此外,网上申请人可选择亲身领取证明书或使用代寄服务,代寄服务是指由身份证明局将证明书直接寄送至申请人选择的政府部门。如选择代寄服务,申请人须於提交申请后下载及列印《刑事纪录证明书之申请及代寄声明书》,并携带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亲身递交到身份证明局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身份证明局在收到声明书后方会寄出证明书。另需留意,《刑事纪录证明书》由发出日起计九十天内有效,逾期未被领取或送出的《刑事纪录证明书》将被销毁。
稍后,身份证明局将推出《社团证明书》网上申请服务,继续为澳门居民提供更多元化的电子化服务,持续提升服务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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