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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第2场公众谘询会广泛收集意见

特區政府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舉行第2場公眾諮詢會

特区政府就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於11月11日(周六)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在新口岸教业中学大礼堂举行第2场公众谘询会,206名市民出席,其中27名市民发言。

在公众谘询会上,政府代表听取了与会者对谘询文本的意见,并作出说明及回应。

有与会者指出,《澳门基本法》已规定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特区政府需要依法施政,落实相关规定。市政机构亦要精简架构,理顺与其他部门职能,加强跨部门协作。原民政总署人员及工作要确保平稳过渡,不能影响服务。市政谘询委员会的组成及功能,期望更好与其他谘询组织互相配合,切实吸纳及反映民意,协助更好解决跨部门及社区问题。

对於市政机构成员是否透过选举产生,有与会者支持由选举产生包括引入分区直选模式。也有与会者认为选举不符合《澳门基本法》对非政权性的规定,而且澳门面积细小以及考虑到资源成本,本澳在设立市政机构方面没有分区直选的需要,亦不能回复回归前市政机构由选举产生的模式,在法理上亦不适合。有意见更认为,选举与否并不重要,最重要是市政机构的服务及谘询两大职能贯彻落实,两者互为推动,受到政府及社会监督,工作及改善措施要快速,不断提升市政服务质素,推动社区和谐,让市民享受更优质的社区服务。

政府代表回应时表示,未来的市政机构的定位,会着眼於优化市政服务,透过推动跨部门协作,在不同部门之间发挥更好的协调作用。而且透过组织活动,更好加强与社区居民之间的联系,建构和谐社区。同时配合建构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及智慧城市的需要,未来的市政机构亦会完善本身服务。上述是未来市政机构在定位上的最根本基础,亦是与现时民政总署的基本差别所在。

市政机构会集中提供文化、康乐及环境卫生等服务,层次会偏向文娱及康乐,利用社区设施及更接近社区的活动组织形式及内容,联系社区居民,达致建构和谐社区的目标。通过上述服务层次及目标两方面,就可以与其他职能部门作出区分,避免工作及职能重叠,又能与相关部门合作。同时,从服务范围及深度上,加强跨部门一站式服务及相应服务中心的发展,更有效利用资源。

而民政总署被撤销后,市政机构基本保留民政总署大部份职能,少量职能例如接收及处理集会或示威的预告、对外城市的交流与合作、以及枪枝枪牌的申请等,将转往其他相关部门。

对於市政谘询委员会与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的差异,政府代表指出,市政机构作为一个整体,从提供服务而引伸出管理及谘询职责,不能独立分割。因此,市政机构的服务及谘询功能会一并结合,在其职能下收集区内市民的意见,吸纳意见后作分析及跟进,以便完善市政机构本身的服务。而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是以区域作为基础,汇集区内意见。因此,两者在职能范围是有区分,但同时亦存在合作关系。

原民政总署人员的安排方面,政府代表强调,较早前已与民政总署举行专题讲解会,听取人员的意見。特区政府与民政总署人员在沟通方面已有完整计划,针对人员的意见及忧虑,作出针对性的回应。未来会把有关资料,通过主管逐层向各级人员解释,期望通过这个过程,逐步深化有关沟通工作,对细致部份作出进一步的解释。

公众谘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丘曼玲主持,出席人员包括行政公职局局长高炳坤、法务局局长刘德学、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赵向阳、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伟农,以及行政公职局组织绩效及运作厅厅长王颖中。

特区政府通过公开谘询,广泛收集意见,让社会各界充分讨论,共同筹划既符合基本法,又符合澳门发展现实需要的市政机构。谘询期内已举办了3场谘询会,其中2场对象为全澳市民,1场为本澳谘询组织。

为期30日的公开谘询将於11月23日结束,为确保市民充份表达意见,欢迎通过不同途径发表意见:网上(www.omspp.gov.mo)、传真(8987 0898、8987 0899)、电话(8866 8866)、邮寄或亲临行政公职局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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