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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二○一八年施政重点── 四. 深化公共行政改革


落实优化公共决策系统的发展战略。秉持对广大居民负责的态度,积极有为、勤於施政、敢於担当,深入推动各项公共行政改革,全面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革新公共行政,提升服务水平

打造勤政、廉洁、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不断完善和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我们施政的重点。

今年完成了第一阶段部门职能及架构重整,2015年至2017年重组了15个公共部门及撤销其中6个部门,重组了11个谘询组织及撤销3个谘询组织。为期3年的第二阶段职能重整已启动,主要涉及经济财政、保安及运输工务范畴等17个公共部门。

在落实精兵简政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公共行政运作机制层面的改革方案,从组织架构的职能分工和运行机制两个方面,为政府有效施政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多项与经济民生相关的跨部门程序,增加全程电子化的项目,完善“一站式服务”,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广大公务人员是政府的宝贵资产,落实施政离不开全体公务人员的努力和付出。在听取公务人员薪酬评议会及公务人员团体的意见后,政府建议明年1月调升公务人员的薪俸点每点至85元,有关法案将提交立法会审议。

明年就《公务人员职程制度》第二阶段的修订方案,以及“分级调薪”制度的初步方案开展谘询。

稳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完善公共服务评估机制。优化公务人员的晋升制度,更着重能力及绩效,提供更多培训及晋升的机会。

检讨官员问责制,规范行政、政治、法律、道德四大问责规定,健全问责的配套制度;深化绩效评核工作,细化评核要素和标准,完善第三方评估;增强各级官员的国家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形成施政为民、权责一致的良好行政文化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社会善治

坚守“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共同维护国家宪法和《澳门基本法》,促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稳定。今年,在澳门各界的关注和参与下,按照新修订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第六届立法会选举工作顺利完成,选举和委任了新一届立法会议员。明年,按照《澳门基本法》相关规定,在前期研究和谘询基础上,展开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的立法程序。

完善居民参与社会事务的渠道,建立多元沟通机制是实现善治的重要方向。政府重视培养治理人才,推动谘询组织的优化和重组,强化谘询组织的年轻化和专业性。加强施政透明度,提升政策解说能力和执行力。依法保障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

继续支持司法机关的软硬件建设,优化培训机制,提升司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增强他们的社会经验。

落实立法统筹,保证立法质量。明年开展《司法组织纲要法》、《民事诉讼法典》、《刑法典》等法律的修订工作,制订海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廉政公署依法打击贪污犯罪,处理行政申诉,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务人员和居民的廉政意识,增强居民的监督能力。

审计署坚持依法审计、独立工作原则,优化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提升审计效果,强化跟踪审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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