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初级法院设立一刑事法庭》行政法规草案。
为更好加快刑事案件的审理效率,以及随着新一批共八名第一审法院法官及一名第一审法院合议庭主席已於本月就任履职的情况,特区政府建议在初级法院增设一个刑事法庭,并重新分发和调配现存四个刑事法庭的卷宗,藉此可更有效率地实现司法公正和回应社会上的诉求。为此,特区政府制定了《初级法院设立一刑事法庭》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建议,初级法院设立第五刑事法庭,并自设置之日起,其程序科将接收属其他刑事法庭程序科的卷宗及文件。相关卷宗须以随机及平均分配工作的方式进行,以确保第五刑事法庭程序科接收其他四个刑事法庭程序科五分之一的卷宗。
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并自第五刑事法庭设置之日起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