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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今起举行六场《医学辅助生殖技术》公开谘询专场


《医学辅助生殖技术》公开谘询於本月4日至2018年1月12日进行,为期40日。卫生局今日(12月6日)举行首场公开谘询专场,出席代表包括卫生局李展润局长、医学辅助生殖技术委员会主席黄洁敏医生、医务活动牌照科负责人梁佩珊、法律办公室协调员夏利乐。是次专场对象为本澳医院单位和医疗团体,期间与会者踊跃发言,认为立法规管《医学辅助生殖技术》将有助推动相关技术在本澳的健康发展,并对立法内容、应用相关技术规限及适应症、冷冻精子及卵子的需求、技术场所要求、违法行为的刑责刑幅等发表意见及建议。

卫生局李展润局长发言表示,医学辅助生殖技术虽可帮助不孕不育夫妻带来孕育下一代的可能,但仅作为补充性而非选择性的方法,应在临床医学上帮助病人寻求针对引致不育不孕问题的治疗。是项法案立法方向借鉴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范,在适应症、应用技术条件、提供技术的场所、操作流程、设备设施等作出严格规限,并订定与本澳法律体系相应的处罚制度,目的是保障病人的生命和健康、并提高对违规行为的阻吓力。

他指出,医学辅助生殖技术衍生道德伦理(如代孕、选择婴儿性别)、人类繁衍和儿童福祉等问题;而不适当提供医学辅助生殖技术存在危及或损害个人或集体健康的风险,故必须对负责操作相关技术的医疗人员资格、医疗单位设施及设备配套作出严格要求。综观邻近地区,如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地区等,均有专门法例规范医学辅助生殖技术,虽然澳门现行法律已有辅助生殖的规范,卫生局於2017年5月制订及公布《关於使用医学辅助生殖技术的指引》亦规范了拟使用医学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基本要求。然而,相关规范未能全面解决所有因应辅助生殖技术不断发展而衍生的问题,例如配子的捐赠、保存,以及植入前基因诊断等;此外,本澳最近亦揭发了多间违规提供医学辅助技术服务的医疗中心,惟仅能以行政违规处罚,未能彰显阻吓作用。故有必要透过一套专门法律作全面规管及阻吓不规则行为。

卫生局将继续於12月7日、9日、11日、12日及13日举办公众谘询专场(详情见附图),藉此就相关立法方向、具争议的议题广纳意见,完善法案。《医学辅助生殖技术》谘询文本可於卫生局http://www.ssm.gov.mo内下载,或可在仁伯爵综合医院公共关系室、7间卫生中心及医务活动牌照科共9个指定地点索取,公众和业界亦可於公开谘询期间透过电话、电邮、亲身提交或以网上意见提交的方式向医务活动牌照科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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