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9)日表示,法务局正密锣紧鼓地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现时相关草案基本上已有雏型,预计明年一月份政府内部会完成草拟工作。
陈海帆下午出席公开活动后,接受传媒访问时指出,为了充分准备国歌法本地立法和相关的草拟工作,法务局在过程中有与社会文化范畴、新闻局及礼宾公关外事办公室等部门密切沟通,以了解现时在澳门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其实际操作上的情况和问题。
她续指,本地立法的基本原则是要按照国家的国歌法,并考虑该全国性法律将来在本澳付诸实施,实际工作中需要作出的配合。
关於《都市建筑总章程》的修改,陈海帆表示,职能部门就此作了大量努力,章程修订文本的草拟工作已接近完成。同时,修订《都市建筑总章程》是政府相当重视的其中一项修法工作,法务部门定会加快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做好相关修法的工作。
她补充,由於修订文本已接近完成,所以没有必要改动现行《都市建筑总章程》的非正式中文文本。
另外,对於全面检讨现行法律中、葡文版本的问题,陈海帆指,法务局亦正就此进行工作,但由於人手有限,且立法任务繁重,所以需要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