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署早前借鉴相邻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制定了《动物防疫及兽医法》谘询文本,并分别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至三月十四日向本澳相关政府部门、业界、社团及动物保护团体进行前期谘询,以及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至五月二日进行公开谘询。
在谘询期内,民署设立了专题网页、网上意见区、意见收集箱、热线电话、传真、电邮、邮寄、亲身递交,并举办了两场面向业界的讲解会及两场公众谘询讲解会等让公众发表意见,透过多元方式广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在前期业界意见收集及公开谘询两个阶段,民署共收集到152份意见,其中有效意见为151份,总议题意见数为535条。进一步按性质分类后,最终得到建议性意见86条、观点性意见275条及提问性意见174条。从收集意见的议题内容分布来看,以「执业兽医监管」范畴的意见占最多(38.7%,207条),其余由高至低依次为「动物诊疗机构监管」范畴(24.9%,133条)、「宠物繁殖、售卖及寄养机构监管」范畴(20.2%,108条)、「其他意见及建议」(12.7%,68条)、「动物传染病防治监管」范畴(3.5%,19条)。
民署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是次《动物防疫及兽医法》的谘询工作,并提供了大量宝贵的意见。民署十分关注及重视各项讨论议题、意见及建议,将积极与相关业界及市民保持沟通和讨论,不断完善法案的内容,以制订一套最切合本澳实际需要的《动物防疫及兽医法》。
民署就是次谘询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作出整理,编撰了《动物防疫及兽医法》谘询总结报告,以方便公众掌握及了解是次谘询的成果。公众可以亲临政府资讯中心、民政总署大楼、综合服务中心、民署辖下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及服务站索取有关总结报告,或可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http://portal.gov.mo/web/guest/welcomepage及民署网页www.iacm.gov.mo下载浏览。